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已正式发布,这是指导做好“三农”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新的起点,要再接再厉,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这是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要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地区顺利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经过接续奋斗,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但是,要清醒看到,虽然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发展基础总体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产业和就业还不稳定,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
基于此,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有效衔接推进工作,推动工作机制、政策举措、机构队伍等整个体系从脱贫攻坚全面转向乡村振兴。
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具体来说,兜底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要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要优化。同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从制度上预防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对不稳定户、边缘户要开展动态管理,实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快速发现和响应,做到动态清零。
要做好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既是关系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脱贫地区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要根据形势变化,做好过渡期内发展规划、政策举措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尤其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支持的政策衔接,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要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当前,农村仍有一部分低收入人口,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困难人口。实现有效衔接,就要立足国情农情,分层分类对这部分人群做好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有针对性做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为此要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推进有效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工作做实做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在增强脱贫稳定性上想更多办法,避免出现急转弯等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握好调整的节奏、力度和时限,确保衔接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