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乡村振兴,为什么要“富村兴业”,而不是让农民进城?
3月20日,经济学家刘守英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提出,“如果城市化的回村模式继续,乡村振兴之路无解”。而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则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有村可回”的城市化正是我国能够抵御外部风险、走出经济危机的原因。
两位学者的观点看似矛盾,实则点出了关于乡村振兴与城市化模式决策的两难问题。笔者认为,实际上二者并不矛盾,均指向了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如何认识乡村振兴及其战略意义?这需要我们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认知升维。
破除执念,重新认识全面乡村振兴
全面乡村振兴,并不是许多人对欧美城乡关系历史想象中的“城市化模式”之下的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其根本着眼点是维护农民利益,要求在制度和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通过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等方式,切实保证政策的连贯性和持续性,最终要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其关键内涵是“富村兴业”。
为什么要“富村兴业”,而不是推进城市化,让农民进城留下来?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某种固有想象,有可能导致对当前现实问题及其政策的不理解。这种想象,来源于对欧美城市化历史经验所形成的某种执念——现代城市化与农村发展只有“唯一正确”的道路。其实,这既不全面,也非事实。不破除这种思维和想象,我们难以真正认识中国城市化道路与城乡关系的实质和未来——中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并且正在快速地工业化,城乡关系的未来只能是要素自由流动的多样态城乡融合式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本质上服务于整个国家工业化历史进程,是社会结构转型大战略中的一环。只要能够“富村兴业”,何种道路、何种模式、何种政策选择都可以探索与实践。
实际上,乡村振兴也是中期和短期意义上的战略选择。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内外压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实现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其核心除了技术创新外,关键还是不断扩大国内消费市场,增加改革空间,继续“促增量稳存量”的改革思路。
从社会学角度看,由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社会对市场经济具有反作用力,这就需要注意社会结构变化的底线和弹性,经济政策必须配合分配和再分配的社会政策,才能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因而,不论从以上哪个角度看,乡村振兴、富村兴业,都是极其有针对性的、值得努力去做的中、短期战略性选择。
不论是重在“以内促外”的双循环战略,还是重在生态文明的升级版工业化的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战略的着眼点显然是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的结果,而不是单纯经济学分析或社会学分析的结果。全面乡村振兴的真正有效实施,将创造大量需求,促进消费升级,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为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基础。
全面乡村振兴并非是新一轮对乡村和农民的价值索取,而是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新理解农村与城市的关系,其重要意义不亚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改革,它是新发展阶段下的基础性战略选择。
认清挑战与机遇
改革以来,我们虽然在“三农”、城乡关系调整、减贫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乡村相比过去有很大发展,但由于国际、国内各种因素的制约,我们还是要清醒认识到,实现全面乡村振兴,仍面临两大挑战。
第一,是土地问题。具体来说,是土地要素自由流转以及增值收益与分配公平性问题。即在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所暴露出来的土地征占规模过大,承包、流转及使用不够规范化、制度化,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不合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受损问题。
因此,守住维护农民利益的底线,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于农,用之于城”问题,在当前或今后相当时期是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挑战。
第二,是产业问题。具体来说,是如何把乡村百业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新发展战略的乡村振兴版本。这也是下一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关键挑战。
我们不能把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对立起来,在这方面,新的数字经济为此提供了可能性,而且提供了城乡融合的多种城镇化道路的经济基础。这种可能性可以是人民大学温铁军教授提出的乡村生态资源的数字化激活,也可以是清华大学李强教授提出的“就近就地城镇化”,还可以是人民大学刘守英教授所言的“不回村的城市化”以及城乡都市圈的“市民化”,或者是上海交通大学陆铭教授呼吁的“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问题的关键是,不要把乡村与城市对立起来,而要在体制、政策、规划、管理等方面把城乡发展融合起来,把城乡当成一个事物而不是两个事物来看待。
数字化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发展,为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发展思路,能够帮助克服乡村振兴的两大挑战,弥合城乡发展的鸿沟,为实现新的城乡关系转型提供动力。
第一,数字经济赋能传统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升级与多样化发展。这主要表现为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利用智能技术构建农村基础资源数据体系,形成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以供乡村之间进行业务的协同合作。
浙江余杭就专门引进高技术人员任职农业职业经理人,在这些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品加工销售的经理人的带领下,农村经济合作社发展较为迅猛,大大提高了传统农业的能级与效率。
第二,乡村数字经济产业的多元融合发展。温铁军教授说,农业是“百业”。“互联网+”的乡村数字经济新产业,可以类型多样,如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多元产业联动协同发展模式、“数字平台+文旅”产业融合模式等。其本质就在于依托乡村不断升级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工具,构建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体系。比较有名的,如浙江、江苏、四川、甘肃、贵州等地的“淘宝村”以及多个贫困地区“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助贫机制都是证明。
第三,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将极大提升乡村振兴的能级。笔者同意威廉·戈兹曼的观点——金融创造了文明。乡村振兴需要农村普惠金融,且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为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及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支持,刺激该地经济活力与乡村建设,帮助达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这种形式在北方不少地区发展迅猛,如黑龙江省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国有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利用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为新型农业主体解决融资难问题,这对改善农村生活水平,构建乡村数字经济体系意义重大。
总之,立足于数字化发展时代的国情与农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把握数字经济的历史性机遇,可以走出一条以认知升级、科技创新和数据驱动、城乡融合为一体的中国特色新型乡村发展之路。
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由于空前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国不能简单重复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老路,不能把欧洲大陆和北美的城市化道路及其乡村图景作为潜在政策思维的执念。我们完全可以用新的眼光,思考中国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并加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