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东升:把握六大关系,推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乡村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基,“三农”问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所在。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已成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乡村振兴”,并用较大篇幅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系统、周密部署,为“十四五”乃至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期间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成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加快新发展格局构建,有利于加快生态振兴、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有利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夯实产业根基,有利于优化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准确把握以下六大关系,对于推动乡村从“振兴”迈向“长兴”,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城镇与乡村的关系。城镇是社会发展增长极,乡村是社会发展蓄水池,正确处理城乡关系,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义,也是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长期的粗放型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元素不断侵袭、蚕食乡村空间,带来乡村生活空间破碎化、生产功能紊乱化、生态环境被破坏等,乡村作为区域农产品供给、污染消纳、休闲空间等的功能大幅减弱;新型城镇化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城乡发展质量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基础,但也面临乡村人口、资源等快速、单向流出等突出问题,制约乡村发展。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振兴,应重点从发展规划、制度设计和公共服务配置等方面,消除城乡要素合理、自由流动的障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并行不悖、融合互补的新型城乡关系,从“以乡推城”转变为“以城带乡”、“城乡融合”,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但必须强调的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不等于也不会消灭乡村,乡村振兴也绝不是复制城镇建设,而是城乡建设各美其美,实现城乡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农业与非农业的关系。我国是一个拥有超过13亿人口的大国,这就对乡村振兴提出了基本要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为首要前提。当前,中国农业基础还不稳固,表明乡村振兴要建立在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守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战略底线基础上,这也对处理好农业与非农业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发展和乡村产业的演变,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认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意义上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不存在,但这仅表明传统意义上“小农的终结”,也意味着农村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因此,粮食安全底线约束下的农业现代化,一方面应积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发挥集体经济的反哺、引导与提升等作用,坚决杜绝永久基本农田低效耕种、甚至抛荒等现象,进一步稳固农业基础。另一方面产业发展也不应拘泥于完全保留传统的农业、农民模样,持续改善、优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动“接二连三”、三产融合、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的发展,如:以“互联网+”拓展传统农业生产、经营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利用原乡自然文化景观及资源等优势,开发观光式、体验式的休闲农业;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引导社会工商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等等,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现代化特色乡村振兴样本。
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任务。部分地区急于求成、将长期战略目标短期化,盲目的“大干快上”带来浮于表象的“振兴”,导致乡村建设用地增加、发展碎片化与资源的低效化利用等,不仅难以培育乡村振兴的长期动力,也与中央的战略目标相去甚远。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实施,应建立在切实摸清自身发展基础、准确研判未来发展趋势等基础上,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质量优先,更高质量地培育乡村发展的内生、长效动力机制。对此,关键在于准确聚焦阶段性任务:短期内严格落实中央“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力争高质量完成并有所创新,特别是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任务,对现有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期保持乡村振兴政策整体稳定,重点在于加快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构建乡村内生动力的机制,持续深化产业就业脱贫,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乡村从“振兴”迈向“长兴”。
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也必然带来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问题。绿色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二者辩证地统一在绿色发展之中。粗放式过度开发、过度工业化的乡村发展,虽然带来乡村居民收入的短暂提高,但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资源损耗、难以修复的生态破坏和无法再现的乡村文化凋敝等,削弱了乡村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应坚决摒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发展道路,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科学适度开发乡村资源、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发挥乡村独特资源的效用,通过环境宜居性改造、提升乡村的内在价值,使乡村拥有与城镇错位、协同发展的竞争力,探索符合我国现实发展需要的、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乡村精明增长路径,全面实现农业更生态、农村更绿色、农民更幸福。
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关系。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城镇偏向型的发展战略,导致乡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的持续流出,造成了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现象,是乡村衰败最直接的原因。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决不是资源回流的乡村振兴,而是“走出去”与“引进来”相融合、内部力量和外部资源有机统一起来,以开放视野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培育乡村发展需要的人才、吸引人才流入等,积极鼓励“走南闯北”奋斗精神,支持、引导乡村人口“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提高自身技能和生活水平,“借力发力”提升乡村发展质效。与“走出去”相比,“引进来”在乡村振兴中显得更加重要: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构建城乡同等自信的一体化机制,吸引本村人口回流、引进优秀人才流入等,吸引社会资本流入,提升乡村发展后劲。在此过程中,关键在于加快推动制度创新,制定城乡均衡的发展政策、要素双向流动政策和乡村发展引导政策等,留住外来人、外出想回乡,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强大社会合力的形成。
地域性与区域统筹的关系。“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表明我国乡村发展千差万别。面对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并不是、也不可能要求所有乡村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实现一样化,差异化、特色化、地域性的“因地制宜”是基本原则,即充分发挥乡村积极性、创造性和区域资源优势等,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处理好地域性与区域统筹的关系,应对不同乡村基于发展现状、战略需求和区域统筹原则等,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即坚决避免一刀切、指标化、模式化:对于高度发达的特色乡村,建立稳定的发展机制和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可持续发展;对于具备条件的乡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等向乡村延伸;对于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乡村,在大力保护的前提下兼顾发展;对于不适宜居住、生态敏感脆弱的乡村,通过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实现环境修复。特别地,以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乡村主导产业的遴选,要在区域统筹原则下,既要因地制宜抓好产业选择和培育,更要避免多数以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草坪种植、花木培育等为主导的单一化、同质化和恶性竞争现象,致力于建立可持续的产业动态竞争优势培育机制,夯实乡村“长兴”产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