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画湖北乡村全面振兴和“三农”发展新图景
“十四五”时期,是湖北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专章提出,为湖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明确思路、指明方向,描绘了新时期湖北乡村全面振兴和“三农”发展新图景。
一、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开启农业现代化新征程
应勇书记把脉全省农业发展,指出龙头企业不强,产业化程度不高,是制约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域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反复强调,要刻不容缓的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强省建设。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坚持农业高质高效,保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00亿斤以上,生猪恢复到历史较高水平。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300个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二是加快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围绕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食用菌、莲)、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道地药材等十大重点农业产业,以龙头为引领,以产业集群为支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建链补链强链,推进我省由原料型、片段式农业向加工型全链条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1。三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努力锻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攻关,力争绿色高效生产模式、智能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加工技术等取得重大突破。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打造现代种业高地,建设种业强省。到2025年,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3%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绘制美丽乡村新画卷
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在“十四五”时期补齐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荆楚美丽乡村。一是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科学规划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打造一批具有荆楚特色的美丽乡村。二是提升乡村宜居水平。继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民。三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重点在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建强村支部战斗堡垒、推进“三治”有机结合、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村民自治试点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安排。
三、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乡村发展新活力
用好“深化农村改革”这个法宝,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为全省“三农”工作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一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重点在促进城市人才入乡,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护。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到2025年,全省打造2000个集体经济强村。
四、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时期湖北“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主动适应工作重心转移,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二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差异化帮扶政策。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三是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将脱贫摘帽地区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统一规划、一体推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等政策上有效衔接,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防止返贫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