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发布,这是指导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政府推动引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打赢脱贫攻坚人民战争,离不开政府推动引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同样,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尽管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发展基础总体上仍比较薄弱,特别是产业和就业还不稳定,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客观而言,脱贫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等各种软硬件相对贫乏,成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现实制约因素。在这种情形下,单纯依靠脱贫地区自身发展,走上乡村全面振兴之路,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有不小的难度。因此,有必要发挥政府推动引导作用,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意见》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的工作部署,不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处处体现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用稳政策、防返贫、强保障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等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及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又立足现实需要和着眼未来发展作出调整优化,始终是政府推动引导下的谋篇布局。这样,以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引导,有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市场协同发力,扶上马送一程,以长效机制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展壮大产业,深化开发式帮扶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是重点。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其中一项很重要因素是产业不兴。产业发展起来,以产业为中心,能够激活诸多积极因素,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让脱贫地区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让脱贫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稳定收入,从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能。
《意见》提出了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一是强调坚持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发展壮大产业,除了政府必要的扶持,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走市场化道路,按照产业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做好产业布局,避免出现“拔苗助长”现象。二是体现本地特色。发展壮大产业,应懂地气、接地气,比如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这样才有利于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三是提供发展壮大产业的良好营商环境。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等,使脱贫地区的产品有出路、有市场,发展壮大产业才会有动力、有前景。此外,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意见》对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出的工作部署,旨在为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强化硬件建设与完善。
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励勤劳致富
“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扶志扶智相结合,既富口袋也富脑袋。一方面国家给了好政策,另一方面亦需要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增强依靠顽强意志和自身努力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信心、决心和能力,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如此,就能够为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事半功倍的功效。
从《意见》的工作部署看,扶志扶智相结合,一方面大力推动脱贫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通过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等举措,把人力资本开发摆在重要位置,为当地培养更多不离土不离乡的各种人才,塑造“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使之成为建设家乡、发展家乡的骨干力量。另一方面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比如,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等,汇聚全社会力量,夯实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强化兜底责任,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就应把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要紧事、烦心事解决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意见》从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出发,在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通过长效机制使脱贫群众生活有着落、精神有寄托,共享发展成果。
由此,加强制度保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