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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浏览量:14发布时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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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0年11月24日,全国12省市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我省召开,农业农村部对我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

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新时期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全省“三农”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厅党组会议9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分11个专题重点学习了党章、宪法、民法典、农村工作条例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批示,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行政督察整改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民意调查制度等,切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谋划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农业普法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全面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对6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二、推进农业立法进程,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奠定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农业立法扎实推进。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完成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立法草案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提出立法建议。二是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组织对35件党内法规、14件地方性法规、7件省政府规章和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止、修订和继续有效建议。三是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严格审核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废止文件6个。四是疫情防控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和检疫法律法规,全省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五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总结提炼农业农村工作典型,主动报送政务信息,通过媒体发布农业农村政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程序规定,促进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一把手最后发言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工作办法等,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及征求社会民众意见程序,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法制审查、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程序。二是行政权力清单化。认真梳理编制行政权责清单136项,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编制《河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0年版)》289项,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标准化。三是开展“两转变、三提升”行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保留实施64项,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大幅压减审批时限,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压缩48%,部分项目实现当日办结。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到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窗受理送达、只跑一次、全部审批网上通办等便民服务措施,按时限办理1849项审批申请,群众满意度100%。就4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与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签订委托书,培训审批人员,做到放的下、接的住、办的好。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对重大决策事项请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参加我厅组织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先后为我厅审理10多个文件,审理2起诉讼专件等。

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围绕建立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监督效果,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与水平。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均已完成机构挂牌、编制归并、人员划转等,初步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6个和示范单位5个,我省迁安市在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二是行政执法制度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订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和审查标准,编制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服务指南、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等;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查漏补缺,取长补短,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实施细则。三是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组织农业、畜牧、渔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1万余人次,检查企业5.65万个,整顿市场4923个,对非法捕捞、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农民权益。四是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草《河北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组织案卷评查,辑印优秀案卷,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我省5卷获得优秀案卷、2卷获得优秀处罚文书。

五、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把普法宣传做为促进法律有效实施的基础工作,推动建立农业农村普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门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普法进农村活动,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制定普法计划、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制等,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三农大讲堂”和全厅宪法知识考试,全厅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0多篇,将15篇优秀文章辑印成册,供全厅交流学习。开展12.4普法宣传,制作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明白纸等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渔业、农机等安全生产明白纸10万余份。三是积极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厅党组会前专题学习《民法典》;2020年7月2日组织《民法典》学习大讲堂活动,200多人聆听宣讲,发放《民法典》单行本200多册。四是农业普法与培训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全厅1251人参加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组织358人参加农业农村部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和师资培训班,培训骨干260余人次,编印《渔政管理实用法律法规汇编》1000册。

六、认真做好信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创新,修订印发行政裁决工作办法、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和包联重点信访案件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治本、成批解决。2020年我厅职责范围内省级接访量105件,比2019年的356件下降了70.5%,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集体访,受到省信访联席会表扬。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提起的复议案件,按期办理2件,已经完成。三是依法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办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准备应诉答辩书,到法庭参加诉讼答辩,目前原告已经撤诉。

虽然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仍存在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不够系统全面、农业农村法治制度建设有待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还要再深化细化实化、普法宣传形式应在多元化新颖化上实现再创新等不足。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紧紧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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