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修订并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进行了修订。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在资金管理方面,修订后的办法要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管理。
具体来讲,财政部负责审核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并下达资金预算,组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及实施,研究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修订后的办法指出,地方可以采取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在资金使用范围方面,修订后的办法明确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具体用于支持以下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特别强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另外,在资金测算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2019年5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分配、下达及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文件落地实施2年来,各地财政和农业农村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陆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规范地方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行为,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和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完善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农田建设尤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赵廷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