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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市:“党建+”盘活村级集体经济“造血活血”

发布时间: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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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口村民在万亩茶叶基地采摘茶叶


初夏时节,吉首市马颈坳镇隘口村草木葱茏,万物勃发。群山环绕的村庄镶嵌在绿水青山之中,灰瓦白墙的屋舍整齐划一,宽敞平整的道路蜿蜒盘旋,山坡上的万亩茶园郁郁葱葱。

游客服务中心、怡心茶轩、民宿已开门迎客,茶马古道、苗疆长城遗址、金月湾草地沙滩、茶谷飞瀑等旅游景观成为网红打卡地。这如诗如画般的田园风光,得益于该村通过“党建+合作社+农户”模式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各项举措,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乡风文明的不断改善、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村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隘口人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近年来,吉首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抓手,以“党建+”为引领,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村集体经济要发展,第一步便是“破壳”,打破“空壳村”。如何打破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中梗阻”,这是市委市政府一直探索思考的问题。

吉首市双塘街道兴田村离城近,旧村小教学楼出租是村仅有的集体经济收入。随着该市“教育新城”建设的推进,村集体经济薄弱、失地农民创业就业难成了村里发展绕不过的坎。

如何补短板发展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村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创新探索村集体经济增收新思路、新模式。

瞄准土地资源少、在城里务工人多、从事各种服务业的人多、有人力资源的特点,组织党员反复开会,上门听村民意见,集思广益,村“两委”最终决定,采取“党建+村集体(公司)+村民”的模式,以村集体成立吉首市兴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体村民为股东,发展劳务服务型经济。

公司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承接劳务外包、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业务,镇溪街道吉星园小区、双塘街道垃圾清运等成为公司服务对象。实现了支部带实体、群团带资源、强村带弱村、能人带群众的发展效应。2021年,村集体收入达60万元,村民人均年纯收入1.2万元,成为吉首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明星村”。

没想到,正是这次大胆尝试,让兴田村这个曾经的“空壳村”摇身一变成了“实业村”。

“我们用村集体收入,修缮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建设文化墙、慰问全村80岁以上的老人......”兴田村支书杨乔健对乡村振兴信心百倍,“现在,村里的道路更宽了,路灯更亮了,景色更靓了,乡村更美了,老百姓也更加认可我们了。”

兴田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是积极探索实践“党建+村集体(公司)+村民”的模式,村级组织自身“造血活血”功能不断增强。

吉首市为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服务和管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集体经济”为主题,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采取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创收型等模式打造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新引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不断增强村级组织自身“造血活血”功能和服务能力。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吉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细化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八项措施、组织保障,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世建介绍,“到2025年,全市实现每个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20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达30%。”

吉首市大力推动建立财政、金融、土地、社会“四位一体”的扶持政策。允许村集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建财政资金投入在200万元以下的单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取不低于5%的工程总造价作为村集体收入;支持各级财政投入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项目,村集体与项目方签订合作协议,每年提取村集体收入,可累计提取项目建设总资金的50%;2025年前,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贷款贴息;建立吉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允许村集体按本村产权流转交易总额的5%,提取村集体收入;以村集体入股方式,统筹整合全市村集体资产和扶贫项目资产,组建吉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红色股份公司,通过打包资产、打捆项目,多渠道融资,发展壮大村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2025年前,市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安排1000万元,重点扶持2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壮大106个集体经济“产业村”,打造25个集体经济“示范村”;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多方式、多渠道,以项目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与村集体合作经营,采取入股分红、租赁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目前,吉首市152个行政村已全部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造血活血”功能不断增强。其中,年收入5万元至10万元的107个村,占70.4%;年收入10万元至20万元的39个村,占25.6%;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6个村,占4%。

作者:赵魏武 陈生真 刘杰

编发:《乡村振兴月刊》湖南专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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