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遭儿子家暴,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住西城区的张老太太和儿子一起照顾卧床十余年的老伴儿。因为生活上的摩擦,儿子摔砸过物品,还对母亲破口大骂,甚至还拆过老人的房门。不堪其扰的张老太太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向受到儿子侵害的张老太太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耐心的疏导劝解也打开了母子间的心结。
张老太太年近八旬,和50多岁的儿子王某一起住,共同照顾卧床十余年的老伴儿。“他(王某)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骂我,摔过手机,还把我卧室的门给拆了,我都没法好好休息……”张老太太气愤地诉说这些年受到的身心伤害,她也曾经20多次报警,可频繁的出警、教育和警告并没有让儿子真正改过。
最终,不堪其扰的老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对她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行为,禁止王某砸摔物品以及破坏她的生活环境。老人甚至要求儿子从家中搬走。
受理此案后,北京西城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刘燕晨、法官助理牟路平前往派出所调查,并与张老太太母子分别谈话。
“父亲没有自理能力,这么多年我精心照顾,每天夜里都得定时起床给他翻身,身体和精神上压力都很大。”王某表示,在与母亲一同照顾父亲的过程中,确实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但双方并无根本矛盾。他卸掉母亲的卧室门也是因为双方“话赶话”造成的,但再怎么样他也不会动手殴打自己的母亲。
刘燕晨法官考虑到母子俩照顾卧床老人,都承受着较大的身体和心理压力,生活习惯上出现摩擦也属人之常情。如果真让儿子王某搬走,张老太太一个人也难以照料卧床的老伴儿,因此,法官开展了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以及情感上的疏导劝解,老人认可儿子多年来照顾父亲挺辛苦,不要求儿子搬走。王某也表示,今后和母亲说话时一定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带脏字。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情绪激动时有摔砸手机、与母亲出现肢体冲突的情况,存在不文明言语以及拆卸家中房门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张老太太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老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裁定禁止王某对张老太太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损坏老人的财物。
2月20日下午,刘燕晨法官和法官助理牟路平当面向母子俩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向他们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及不履行裁定的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对王某实施暴力的行为作出严肃批评和劝导。王某当即表示服从裁定。
此外,法院向派出所、社区也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相关单位表示将密切监督王某行为。法庭后续也会跟踪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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