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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就要判刑

来源:南方农村报发布时间: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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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非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

此次卫片执法工作将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行为。

针对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和5个耕地保有量较大省份,此次卫片执法工作将实现年度内上、下半年各一次耕地范围全覆盖亚米级遥感影像监测。对长期未能采集到光学卫星遥感影像的地区,将探索采取雷达卫星、无人机等方式补充监测。

卫片执法,通俗来说就是通过卫星拍照,如同“天眼”对各种非法占地、采矿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问责,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2021年末,自然资源部曾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案件,主要涉及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挖塘、挖砂、取土、推填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十多家单位以及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投资者等在内的160余名自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没收财产等。

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解释说,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即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定罪处罚。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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