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北京房山区张山营镇严厉查处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为有力管控违规野外用火,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水平,北京房山区张山营镇持续做好了辖区森林防火工作,镇、村干部及村级各大员,牺牲休息时间,坚守防控一线,对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打击。现将近期发生的典型秸秆禁烧案例公开曝光。
案例一:2023年3月1日8时3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火情信息,在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西五里营村南田地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经核实,是王某某在自家田地露天焚烧自家秸秆。其行为影响大气环境,执法队做出500元行政处罚,现已缴款完毕,案件完结。
案例二:2023年3月15日12时0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火情信息,在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中羊坊村东北角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经调查是中羊坊村村民郭某某所为,其行为影响了大气环境,执法队做出2000元行政处罚,现已缴款完毕,案件完结。
案件三:2023年3月15日15时0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火情信息,在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姚家营村发现有人焚烧秸秆,经调查是姚家营村村民王某某所为,其行为影响了大气环境,执法队做出2000元行政处罚,现已缴款完毕,案件完结。
案件四:2023年3月17日11时45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火情信息,在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辛家堡村田地发现有人焚烧秸秆,经调查是辛家堡村村民辛某某所为,其行为影响了大气环境,执法队做出2000元行政处罚,现已缴款完毕,案件完结。
案例五:2023年3月24日00时2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火情信息,在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西五里营村南1000米处发现有人露天梦烧杆,经调查是西五里营村村民李某所为。其行为影响了大气环境,执法队做出500元行政处罚,现已缴款完毕,案件完结。
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山营镇 党群服务中心)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编辑:赵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