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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在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艰巨任务、面对乡村振兴宏伟目标的今天,这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从哪些方面促进乡村振兴?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有何期待?法律施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对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采访,聚焦他们的所思所盼,探求乡村振兴的法治路径。
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发展地理标志等特色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不仅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高品质生活需要,更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城乡融合是城乡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步入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最新部署。
5月29日,重庆乡村振兴局成立。5月中下旬,市级选派的604名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陆续到岗,与当地齐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站在新的起点上,三湘儿女从百年党史中厚植为民情怀,汲取奋进力量,自觉扛起责任使命,传承脱贫攻坚精神,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农业始终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产业,特别是农作物种子培育与种植过程的安全可控。数字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助推器,是打造新农业、培养新农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发力点。
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水”
乡村全面振兴 宁波阔步前行
乡村振兴走上法治轨道
创新,正在引领乡村振兴